記者陳柏翰/台北報導
消基會抽查 ?13件學名及原廠的止痛藥發現,兩者雖差價大,但活性成分卻相當,也就是低價位的藥物不表示低品質。呼籲政府應建立完善的學名藥檢驗制度,化解學名藥及原廠藥的效能差異的觀念。
由於健保藥品總支出大幅成長,占健保總醫療支出的 ?25%,為節約醫療支出,政府大砍藥價,醫院在預算考量下,便引進價格較低的學名藥,卻引發醫師及消費者藥效疑慮。
消基會指出,日前針對家庭常備 ?500毫克的學名藥單方乙醯胺酚止痛藥及原廠藥普拿疼進行檢測。結果顯示,抽查自雙北藥局的 ?13件樣品,包含原廠藥與學名藥的乙醯胺酚含量,分別介於標示值的 ?99%~ ?106%間,符合中華藥典的規範 ?90%~ ?110%,沒有含量不足。
消基會表示,這次實測乙醯胺酚含量能得知原廠藥與學名藥的活性成分是否足夠,但不能從含量直接推測藥效,要判斷學名藥與原廠藥的藥效是否相當,除了活性成分含量須一致外,還須通過包括生體可用率與生體相等性等多項檢測,透過比對各項數值的結果,才能判定。
至於消費者對學名藥藥效存疑,消基會董事長陸雲指出,是因為學名藥審核與抽驗制度不夠完善。他建議,政府應該訂定嚴謹的學名藥抽檢制度,定期抽驗及長期追蹤已上市的學名藥,並針對金額高、用量大、影響大的學名藥與原廠藥品質調查分析,以解除疑慮。
另外,陸雲建議,食藥署可分階段(由普通用藥,再到重症、急救用藥)、分體質(由一般體質漸次開放到敏感體質)推展學名藥。且也應透過強化藥害通報系統,透過消費者力量,協助釐清學名藥和原廠藥的效能差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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